重慶市科技局丨最新印發《重慶市技術創新與應用發展重大(重點)專項管理實施細則(試行)》!附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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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環紐小編獲悉,重慶市科學技術局 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技術創新與應用發展重大(重點)專項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以下為政策內容詳情: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重慶市技術創新與應用發展重大(重點)專項管理,推動重大(重點)專項有力有序實施,根據《中共重慶市委關于深入推動科技創新支撐引領高質量發展的決定》《重慶市支持科技創新若干財政金融政策》有關精神,結合《重慶市科研項目管理辦法》《重慶市科技創新重大研發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重大(重點)專項的組織實施以國家和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重大技術需求為導向,以提升區域創新能力為目的,以行業產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為任務,圍繞智能科技、生命科技、低碳科技三大主攻方向,聚焦我市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戰略新興產業培育和未來產業布局,著眼高層次人才團隊和科技領軍企業培育,推動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四鏈”融合,讓科技創新“關鍵變量”成為重慶高質量發展的“最大增量”,奮力建設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
第三條? 重大(重點)專項組織實施堅持“需求牽引、目標導向、企業主體、協同創新”的基本原則。
需求牽引。專項選題立足“四個面向”,以行業產業重大技術需求為導向,著眼于解決創新鏈、產業鏈短板和弱項,建立以需求為導向的項目形成機制。
目標管理。建立以目標任務為導向的科研項目評價機制,強化關鍵核心技術突破、標志性成果和示范引領作用等績效評估,簡化過程管理,進一步釋放創新活力動力。
企業主體。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發揮龍頭企業在創新需求、資金投入、研發組織、成果轉化方面的主導作用,建立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機制。
協同創新。匯聚整合部門、區縣和企業在技術、平臺、人才等方面的優勢創新資源和要素,推動部門協同、市區(縣)聯合、政企聯動等多方協同聯動,構建政產學研協同創新的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機制。
第四條? 重大專項聚焦我市支柱產業和戰略新興產業發展需求,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注重發揮龍頭企業主導和鏈主作用,構建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推動多方聯動和資源匯聚,以關鍵核心技術突破、標志性重大戰略成果產出為目標,突出科技創新的戰略牽引、帶動示范和支撐引領作用。由若干重大項目組成,每個重大項目財政經費資助強度為1000—3000萬元。
重點專項聚焦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需求,突出重慶特色優勢,關注未來技術產業發展需要,重點支持培育科技型企業和優秀人才團隊,突出“創新性、引導性、集成性、應用性”。由若干重點項目組成,每個重點項目財政經費資助強度為100—500萬元。
第二章? 職能職責
第五條? 市科技局、市財政局、聯合實施單位、項目承擔單位、項目負責人協同推動重大(重點)專項的組織和實施。
市科技局是重大(重點)專項組織實施的牽頭統籌部門,負責重大(重點)專項制度建設,組織開展需求征集、方向凝練、方案論證、立項評審、結題驗收和綜合監督等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重大(重點)專項資金統籌安排,組織開展績效監督檢查,會同市科技局開展重大(重點)專項組織實施關鍵環節管理。
聯合實施單位包括市級行業主管部門、區(縣)政府,以及具備條件的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負責聯合實施項目的資金籌措、申報推薦和過程監督,參與項目的方向凝練、立項評審等工作。區(縣)科技部門負責具體實施管理和協調工作。
項目承擔單位是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管理的責任主體。
項目負責人是項目實施的主要組織承擔者和資金使用的直接責任人。
第六條? 重大(重點)專項實行部門聯席會議工作機制,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科技局,主要負責開展重大(重點)專項任務方向論證、提出重大專項擬立項項目建議清單以及審議重大專項項目變更等事項。
第七條? 重大(重點)專項設置咨詢專家組和技術專家組,由市科技局會同有關市級行業主管部門推薦產生。
咨詢專家組負責重大(重點)專項實施方案綜合咨詢論證工作,由國內外高層次知名專家組成。
技術專家組負責重大(重點)專項的需求凝練、實施方案和申報指南編制、立項評審、驗收結題和綜合監督等工作,由市內知名中青年專家構成。技術專家組成員不得牽頭承擔相應重大(重點)項目。
第三章? 協同聯動機制
第八條? 重大(重點)專項可以采取部門協同、市區(縣)聯動、政企聯動等多種組織實施方式。經費投入可以采取財政資金全額投入、財政資金和其他資金聯合投入、實施單位自主投入等多種形式。
第九條? 市級行業主管部門可以根據行業產業重大技術需求,聯合市科技局共同凝練任務方向、確定聯合投入經費,經部門會商后將相關任務納入重大(重點)專項管理。
第十條? 區(縣)政府可以結合區域特色優勢產業創新發展需要,聯合市科技局共同凝練任務方向、確定聯合投入經費,作為市區(縣)科技協作計劃重點任務并納入重大(重點)專項管理。
第十一條? 行業產業龍頭企業可以結合產業鏈供應鏈重大技術需求,聯合市科技局共同凝練任務方向、確定聯合投入經費,經簽訂政企合作協議后將相關任務納入重大(重點)專項管理。
第十二條? 創新優勢明顯、科研管理規范的企業、高校和科研機構組織實施的研發項目,符合重大(重點)專項的支持方向和立項標準的,可以視為市級重大(重點)項目。該類項目由設置主體自籌資金、自行管理、自主結題。
第四章 項目生成
第十三條? 市科技局根據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部署,確定重大(重點)專項年度任務,并組建相應的咨詢專家組和技術專家組。
第十四條? 市科技局根據確定的重大(重點)專項任務,會同相關市級行業主管部門、區(縣)政府,面向創新優勢明顯的行業產業龍頭企業、高校、科研院所,以及技術創新聯盟、創新聯合體、高端研發機構和行業協會等重點單位(機構),征集符合專項任務范疇的重大技術需求。
第十五條? 市科技局組織技術專家組對技術需求凝練形成重點任務方向,經部門聯席會議論證后,編制形成重大(重點)專項年度實施方案。
年度實施方案包括組織方式、主攻方向、項目設置、實施周期和資金安排等內容。
市級財政資金安排由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確定。聯動項目和自主設置項目應當明確相應的資金額度和來源。
第十六條? 重大(重點)專項年度實施方案經咨詢專家組進行綜合咨詢論證后,由市科技局局長辦公會審定。重大專項實施方案還需按程序報市政府審定。
第十七條? 市科技局根據重大(重點)專項實施方案組織技術專家組編制年度申報指南,并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形成重大(重點)專項申報指南。
申報指南應當包括項目名稱、擬解決關鍵問題、考核指標、聯合方式、資金額度、實施周期、遴選方式和申報條件等內容,項目實施周期一般不超過三年。
第十八條? 重大(重點)項目可以結合實際采取公開競爭、定向委托(擇優)、揭榜掛帥、賽馬制等方式遴選項目承擔單位。
第十九條? 重大(重點)專項年度申報指南經市科技局局長辦公會審定后發布。
第五章? 項目申報與立項
第二十條? 項目牽頭單位除按申報指南提交申報材料外,涉及聯合實施的項目還應當提交推薦函、合作協議、資金承諾書等必備材料。重大項目還需按要求填報預算申報書。
第二十一條? 評審專家組一般不少于5人,主要由同行技術專家、管理專家和財務專家構成。涉及聯合實施的項目,聯合實施單位的相關負責人應當參與立項評審。
第二十二條? 市科技局根據立項評審結果,會同聯合實施單位或部門聯席會議提出擬立項項目清單,商市財政局確定年度資金撥付方案,經市科技局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后,按程序面向社會公示。
第二十三條? 市科技局與項目牽頭單位簽訂項目任務書,相關考核指標不得低于申報指南要求。涉及聯合實施的項目應當由市科技局、聯合實施單位、項目牽頭單位共同簽訂項目任務書。
采取部市聯動實施的項目、突發性應急項目等未納入項目申報指南任務方向的,可以根據國家或市委、市政府有關工作安排,按程序審定后納入重大(重點)項目管理。
第二十四條? 項目任務書簽訂后30日內,市科技局、市財政局應當按照任務書約定將經費撥付至項目牽頭單位。涉及聯合實施的項目,相關出資主體應當按照任務書約定及時撥付相應資金。
以創新研發為主的項目財政經費首次撥付一般不低于70%,以成果轉化及應用示范為主的項目財政經費首次撥付一般不超過50%。
第六章? 過程管理
第二十五條? 項目牽頭單位應當統籌重大(重點)項目實施的必要條件保障和過程實施管理,履行過程管理的主體責任。
第二十六條? 重大(重點)專項可以結合實際設置責任專家,負責統籌重大(重點)專項過程實施的技術咨詢與管理。重大(重點)專項可以探索實行國家科技創新基地負責制、業主單位負責制、首席科學家負責制、戰略科技人才負責制、一流科技領軍人才負責制、項目經理負責制和“軍令狀”“里程碑”等項目管理方式。
第二十七條? 重大(重點)項目管理全流程實行信息化記實管理。項目牽頭單位和項目負責人通過重慶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統,按要求如實填報任務進展和經費使用進度等重要信息,及時報告項目重大進展和可能影響項目實施的重大事項,相關進度進展信息納入科研誠信監督。
年度報告。項目牽頭單位應當在每年1月底前向市科技局報送上年度項目實施進展情況報告和階段經費決算報告,實施周期不滿3個月的納入下一年度報送。重大項目年度報告還需按程序報市政府。
階段報告。實行“里程碑”管理的項目,應當按照任務書約定的階段節點填報任務進展和經費使用進度情況,并由市科技局會同聯合實施單位組織技術專家組開展階段考核評估。
第二十八條? 聯合實施單位應當及時掌握重大(重點)項目重大進展情況,協調解決過程實施的重大事項問題,并視情況適時開展過程監督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九條? 除由項目牽頭單位或項目負責人自主變更調整的事項外,均需按程序報市科技局辦理。涉及重大項目相關變更事項由部門聯席會議審定。涉及聯合實施項目的變更事項,需經聯合實施單位同意后按程序報市科技局辦理。
第三十條? 財政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單獨核算、注重績效,嚴格執行國家和我市科研經費管理的有關規定,確保項目資金合理合規和高效使用,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制定相應的經費管理制度。涉及分階段撥付經費的項目,階段經費執行進度低于80%的,暫緩撥付后續經費。
第三十一條? 實行全過程跟蹤服務機制。市科技局、市財政局會同聯合實施單位,根據重大(重點)項目實施需求,提供技術咨詢、科技金融、人才引進、平臺建設等綜合服務。
第三十二條? 市科技局、市財政局直接組織或者委托聯合實施單位對重大(重點)項目開展全過程監督,可以采取專項檢查、績效評估、抽查檢查等方式開展監督管理,相關檢查評估結果互認。
根據科研項目和經費相關管理規定,結合重大(重點)項目監督檢查評估結果,給予項目承擔單位限期整改、暫緩撥付經費或終止實施等處理。
第三十三條? 重大(重點)項目合并財務驗收和技術驗收,在項目實施期末實行一次性綜合績效評價或驗收結題。重大項目結題驗收結果須經部門聯席會議審議后,提請市政府審定。
聯合實施項目由市科技局、市財政局會同聯合實施單位共同組織項目驗收結題。
自主設置項目由項目實施單位自行組織結題驗收,驗收資料提交重慶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備查。
第三十四條? 重大(重點)項目因組織實施管理和條件保障不力等主觀原因導致項目終止實施或未通過驗收的,市科技局將對項目實施財務清算和科研誠信記錄。
第三十五條? 涉及重大(重點)項目的科研誠信、科技安全、科技保密、科技倫理、科研檔案等監督管理,按照《重慶市科研項目管理辦法》相關要求實施。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本細則未盡事宜按照我市科研項目和經費管理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細則自2023年4月30日起實施。
《重慶市技術創新與應用發展重大(重點)專項管理實施細則》政策解讀
一、起草背景及過程
為規范重慶市技術創新與應用發展重大(重點)專項管理,確保重大(重點)專項項目有力有序實施,市科技局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就重大(重點)專項的改革舉措和實施管理提出明確要求,相關處室賡即牽頭組建工作專班啟動了《細則》起草工作。2022年底,工作專班形成《細則(征求意見稿)》。隨后征求了市科技局機關相關處室,市財政局和兩江新區科創局、重慶高新區科創局等部分區(縣)科技主管部門意見,收到意見建議11條,采納7條,并根據反饋意見完善形成《細則(送審稿)》。市科技局隨即組織召開了細則擬定局長專題會議,專班根據專題會議要求,從進一步明確重大專項和重點專項的定義;進一步完善組織實施的原則,突出需求引導和績效管理;進一步細化聯動項目的實施方式,明確聯合實施單位的具體職能職責;深化“放管服”改革,把需求來源、需求凝練、項目遴選、績效評估作為重點管理環節等方面完善了《細則(送審稿)》,再次官網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并按程序完成了合法性審查和公平競爭性審查。
二、主要內容
《細則(送審稿)》貫徹落實《中共重慶市委關于深入推動科技創新支撐引領高質量發展的決定》(渝委發〔2021〕12號)、《重慶市支持科技創新若干財政金融政策》(渝府辦發〔2021〕47號)等有關文件精神,明確了重大(重點)專項的組織實施以國家和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重大技術需求為導向,以提升區域創新能力為目的,以行業產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為任務,堅持“需求牽引、企業主體、政府引導、協同創新、目標導向”的基本原則,圍繞智能科技、生命科技、低碳科技三大主攻方向,聚焦我市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戰略新興產業培育和未來產業布局,著眼高層次人才團隊和科技領軍企業培育,推動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四鏈”融合,讓科技創新“關鍵變量”成為重慶高質量發展的“最大增量”,奮力建設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主要內容包括總則、職能職責、協同聯動機制、項目生成、項目申報與立項、過程管理等共七章,37條。
三、核心舉措
(一)建立協同機制。一是聯合組織。明確重大(重點)專項可以采取部門協同、市區(縣)聯動、政企聯動等多種組織實施方式。經費投入可以采取財政資金直接投入、聯合投入、自主投入等多種形式。二是市區(縣)協同。區(縣)政府可以結合區域特色優勢產業創新發展需要,聯合市科技局共同凝練任務方向、確定聯合投入經費,作為市區(縣)科技協作計劃重點任務并納入重大(重點)專項管理。三是政企聯動。行業產業龍頭企業可以結合產業鏈供應鏈重大技術需求,聯合市科技局共同凝練任務方向、確定聯合投入經費,經簽訂政企合作協議后將相關任務納入重大(重點)專項管理。
(二)細化過程管理。一是設置專家咨詢論證制度。咨詢專家組負責重大專項實施方案綜合咨詢論證工作,技術專家組參與重大(重點)專項的需求凝練、實施方案和申報指南編制、立項評審、過程管理、驗收結題全過程的咨詢論證。二是建立進度報告制度。對重大(重點)專項項目管理全流程實行信息化記實管理,項目牽頭單位和項目負責人應當通過科技管理系統按要求如實填報任務進展和經費使用進度等重要信息,相關進度進展信息納入科研誠信監督。三是建立動態監管制度。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級行業主管部門、區縣科技主管部門對重大(重點)專項項目實行全過程動態監管,可以采取專項檢查、績效評估、抽查檢查等方式開展監督管理,根據相應結果給予項目承擔單位限期整改、暫緩撥付經費或終止實施等處理。
(三)經費管理改革。一是引導多元投入。除市級財政資金投入外,明確聯動項目中區(縣)投入、企業投入的有關舉措。二是細化撥付管理。明確以創新研發為主的項目財政經費首次撥付一般不低于70%,以成果轉化及應用示范為主的不低于50%。涉及分階段撥付經費的項目,階段經費執行進度低于80%的,暫緩撥付后續經費。三是探索經費激勵。項目承擔單位可在間接經費中安排不超過50%作為管理費,統籌用于項目科研人員獎勵、專職科研隊伍建設和項目過程管理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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