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開始申報!(附北京市各區高新申報獎勵補貼優惠政策匯總)
項目申報請致電:157-2334-8380(微信同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的規定,經研究,即日啟動北京市2024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進度安排
2024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分四批進行,各批次申報截止時間分別為4月26日(星期五)、6月28日(星期五)、8月30日(星期五)、10月25日(星期五)。申報時間以企業完成網上申報操作,并將完整申報材料報送到受理部門的時間為準。
二、申報企業范圍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的居民企業,且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有關規定,可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2021年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今年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期滿終止,須提出重新認定申請。2021年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應完成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年報填報,再進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
三、認定申報及受理
按照《科技部關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的通知》(國科發火〔2021〕362號)有關要求,企業可以自主選擇是否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的,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www.innocom.gov.cn),選擇告知承諾制,打印系統生成的《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由企業法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后上傳管理系統,無需提供營業執照等企業注冊登記證件和專利證書等企業知識產權證件。
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www.innocom.gov.cn),按要求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并上傳知識產權證書(未選擇告知承諾制企業需上傳)、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等文件(電子版)。
企業完成網上申報后,應報送《認定辦法》第十二條第(一)款和《工作指引》第二條第(三)款要求的書面材料。材料一式兩份,左側膠裝成冊,在右側騎縫處加蓋企業公章。
各區科技主管部門和中關村示范區各園區管理部門負責各自轄區內申報受理工作(聯系方式詳見附件1)。其中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科技創新局負責受理亦莊新城區域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材料,范圍包括:現階段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范圍、綜合配套服務區(舊宮鎮、瀛海地區、亦莊地區)、臺湖高端總部基地、光機電一體化基地、馬駒橋鎮區、物流基地、金橋科技產業基地以及長子營、青云店、采育鎮工業園。
四、年度報告、更名及賬號信息找回
(一)年度報告
按照《認定辦法》第十三條、《工作指引》第五條第二款規定,在同一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企業累計兩年未按規定時限報送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將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企業應于2024年5月31日前登錄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https://fuwu.most.gov.cn/),選擇自然人/法人登陸-火炬中心業務辦理平臺-火炬統計調查-企業年報-高企發展情況-數據管理-填報。
(二)更名及重大變化
高新技術企業發生名稱變更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應在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提交《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表》(需注意變更原因等內容應填寫齊全),并提供以下材料:
1.名稱變更申請書(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打印并加蓋公章);
2.工商變更材料;
3.企業《營業執照》相關注冊登記證件;
4.舊名稱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材料請掃描為電子版,并保存于一個文件夾,發送至郵箱gxrd@kw.beijing.gov.cn。文件夾請注明企業全稱,并在郵件中寫明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三)信息找回
企業如遺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的用戶名、密碼,可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單擊“企業申報”進入“統一身份認證與單點登錄平臺”界面,選擇“密碼找回”或者“企業賬號申訴”,按要求準確填寫企業相關信息,通過查收企業注冊郵箱中收到的網址鏈接,找回用戶名和重置密碼。如企業忘記注冊時的手機號或者郵箱,請點擊“企業賬號申訴”,按照要求填寫企業相關信息后進行用戶名和密碼的重置。
五、其他事項
(一)中介機構
企業應按照《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的規定,選擇符合以下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
1.具備獨立執業資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內無不良記錄;
2.承擔認定工作當年的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人數占職工全年月平均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職職工人數在20人以上;
3.相關人員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了解國家科技、經濟及產業政策,熟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有關要求。
4.中介機構的信息可以通過中國注冊會計師行業管理信息系統、北京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官方網站或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信息服務平臺和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官方網站等渠道查詢。其中,會計師事務所應在近三年無受行政處罰、公開譴責、監管警示等不良記錄,稅務師事務所原則上其上年度累計信用積分(指國稅總局《涉稅專業服務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政策中“涉稅專業服務信用積分”,下同)應不低于200分。企業在聘請中介機構時,要認真查詢其相關資質及信用等情況,確保所聘用的中介機構符合上述條件,并出具書面承諾。中介機構是審計報告真實性、合法性的第一責任人,在承接專項審計業務時要確保本單位符合上述條件,并出具書面承諾。以上企業和中介機構如承諾不實,應承擔相關責任。會計師事務所處罰公示網址:https://czj.beijing.gov.cn/ztlm/xzzfxxzt/xzzfdtxx/xzzfxxxzcf/index.html和http://www.bicpa.org.cn/p1/cjjl.html。稅務師事務所信用積分查詢網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sszyfw/bulletinBoard/main。
符合上述條件的中介機構,在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后,應附中介機構誠信承諾書、營業執照復印件、執業證書復印件、中介機構當年任職職工名單(含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勞動和社會保障卡號,其中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須提供證書編號)。
(二)事中事后監管
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小組(以下簡稱“市認定小組”)將通過重點檢查、隨機抽查、實地核查等方式,加強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事中事后監管。對經檢查發現不符合條件的企業將不予認定,已取得認定的企業將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及相關網站公告。對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中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企業、中介機構,一經查實將依據《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嚴肅處理,涉嫌違法違規的將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三)其他
市認定小組從未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從事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相關的培訓、代理申報等活動,機構和個人的此類活動與認定小組無關。
單位或個人如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有異議,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須法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并掃描為PDF文件,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須署實名并提供聯系方式,發送至gaoxinchu@kw.beijing.gov.cn,或撥打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監督電話。提出異議應以事實為依據,內容具體詳細,并提供相關證據材料。對于單位和個人反映的問題,我們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各受理部門及市認定小組聯系方式
2.科技部《關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的通知》(國科發火〔2021〕362號)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2024年4月2日
北京市各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
北京市級獎勵:
采取后補助方式給予支持,對新納入“小升規”培育清單的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的資金支持。支持資金用于企業加強創新能力建設。
政策依據: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提升企業創新能力支持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北京市通州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
第三條 培育高質量創新主體
(一)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采取獎勵性后補助方式,按照企業研發投入情況,分檔給予最高100萬元的資金支持。
(二)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遴選符合條件的企業納入培育庫,對培育庫中首次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的,采取獎勵性后補助方式給予10萬元的資金支持。
(三)對首次納入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小升規”清單的企業,采取獎勵性后補助方式給予20萬元的資金支持。
(四)對首次納入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規升強”清單的企業,采取獎勵性后補助方式給予30萬元的資金支持。
政策依據: (通政發〔2022〕15號)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通州區加強科技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支持辦法的通知
北京市東城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
第二條 鼓勵企業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一)支持內容及額度
對首次認定或從區外遷入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對有效期滿后再次申請并發證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企業年總收入較上年同比增長10%以上的,給予5萬元獎勵。
(二)支持條件
上一年度中,在中關村東城園管委會申報并發證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以及注冊地自外區遷入中關村東城園四至范圍內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企業的工商、稅務及統計關系均在東城區,且已完成申報當年度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年報工作。原則上應擁有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證書,證書在有效期內且歸屬東城園管理。
(三)申報材料
1.中關村科技園區東城園項目申報書;
2.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
3.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
4.企業營業執照及稅務統計關系證明文件;
5.企業年總收入較上年同比增長證明材料;
6.其他與申報有關的材料。
第三條 支持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創新發展
(一)支持內容及額度
對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年總收入5億元(含)至10億元(不含),且年度研究開發經費支出總額占企業年度總收入5%(含)以上的,給予企業5萬元獎勵;對年總收入10億元(含)至50億元(不含),且年度研究開發經費支出總額占企業年度總收入4%(含)以上的,給予企業10萬元獎勵;對年總收入50億元(含)以上的,且年度研究開發經費支出總額占企業年度總收入3%(含)以上的,給予企業20萬元獎勵。
政策依據: 《北京市東城區支持中關村科技園區東城園 產業升級和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 實施細則(試行)
北京市西城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
對新入駐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首次取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的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獎勵資金分三年撥付;企業第二次取得國家高新技術證書的,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
政策依據: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北京市西城區支持中關村科技園區 西城園自主創新若干規定》的通知
北京市朝陽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
對C級及以上經營性機構在推進人力資源服務產品與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高新技術結合應用方面取得重大成果的,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被認定為“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
政策依據:朝政發〔2021〕2號: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關于朝陽區促進人力資源市場發展的意見
北京市豐臺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
對新認定或新入區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30萬元扶持,對成功重新認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扶持。
對新認定國家、市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一次性給予不超過60萬元扶持。
對中關村豐臺園內研發經費支出100萬元(含)以上且增長率超過20%(含)的企業,給予新增研發經費30%的資金補貼,單個企業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政策依據: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豐臺區積極應對疫情影響助企紓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豐政辦發〔2023〕1號)
北京市昌平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
支持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對首次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的企業或在資格有效期內將工商、稅務、統計關系整體遷入昌平區的高新技術企業,按照上一年度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的10%,給予最高5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支持。對高新技術企業中的小微企業,資格有效期滿后再次申請獲得資格認定的,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資金支持。
政策依據: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昌平區加快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發展支持辦法》的通知
北京市大興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
對首次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科技服務機構,給予一次性30萬元資金獎勵(已失效,最新政策請關注環紐科技);
政策依據: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大興區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暫行辦法(2020年修訂)》的通知
北京市順義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
采取后補助方式給予支持。對首次認定和新入區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30萬元資金支持,對再次重新認定通過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資金支持。
政策依據:北京市順義區科學技術委員會關于印發《順義區促進創新發展加快推進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若干措施》的通知
北京市石景山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
著力培育創新型企業主體。對首次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的企業,給予一次性3萬元資金獎勵。
政策依據:石政辦發〔2019〕12號-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石景山區促進應用場景建設加快創新發展支持辦法》的通知
北京市門頭溝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
1、對首次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同一家企業只享受一次認定獎勵。
2、自2023年1月1日起新遷入門頭溝區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經核定后另給予一次性5萬元入區獎勵。
3、對在孵企業首次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每增加1家(或從區外新引進1家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孵化機構一次性1萬元資金獎勵,單個孵化機構獎勵總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
4、鼓勵高新技術企業參加技術評獎。對新獲得國家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二等獎的,分別給予60萬元、30萬元獎勵。對新獲得北京市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的,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
政策依據:關于印發《門頭溝區關于支持和服務高新技術企業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門科信文[2022]63號)
北京市房山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
對年度內獲批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北京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不超過5萬元的資金支持。
政策依據: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房山區關于支持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的實施意見(修訂)》的通知(房政辦發〔2022〕2號)
北京市密云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
對首次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實體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首次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總部型企業、區外遷入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上一個年度區域綜合貢獻10萬元(含)以上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政策依據:北京市密云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密云區支持企業發展辦法(試行)》的通知(密政發〔2021〕31號)
北京市懷柔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
培育新技術企業。對首次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和區外新遷入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30萬元的獎勵。
政策依據: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懷柔科學城促進產業聚集專項政策(試行)》的通知
北京市平谷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
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資助的條件和資助標準:
(一)在北京市平谷區內注冊、依法經營納稅的企業;
(二)上一年度通過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并獲得證書;
(三)按時填寫企業年報(火炬統計)、企業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經審核,滿足以上條件的,一次性資助10萬元。
政策依據:平谷農業科技創新示范區高新技術企業及技術交易資助辦法
北京市延慶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
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對認定為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給予2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認定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支持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認定。搭建園區新技術新產品新服務在線推介與供需對接平臺,重點圍繞新基建、智能城市等應用場景,打通市場供需對接渠道。對上一年度獲得北京市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認定并取得證書的高新技術企業,按照每項10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每年每家企業獎勵總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3、對獲得國家、北京市產業政策支持,已完成項目驗收的高新技術企業,按所獲政策資金的10%給予配套支持,單項支持額度最高不超過50萬,每家企業年度支持額度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政策依據:關于印發《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延慶園促進創新創業發展支持資金管理辦法(修訂稿)》的通知
北京市海淀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
高新技術企業總部
1.獎勵對園區經濟發展作出貢獻的總部,在核減當年區級財政收入平均增幅后,按其超出部分的50%給予獎勵,年最高獎勵金額200萬元。
2.對重點企業總部在人才引進、子女就學、進京戶口辦理等問題上給予支持。
政策依據: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海淀區促進重大產業發展實施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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